一是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篇幅。凡中央、省、市已发到县一级的文件,该局不再进行转发。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,重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简明、实在、管用的具体措施。印发的各类文件坚决压缩篇幅,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一般控制在8页以内,至多不超过10页。严格控制各类请示、报告的篇幅,请示事项一般不超过1500字,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。重大事项的综合报告一般4500字以内,专项报告2500字以内。
二是严格精简会议。减少会议数量,坚持少开会、开短会,开管用的会、开解决问题的会,提倡合并开会、套开会议,多采用视频会议。上级直接开到县一级的会议,该局不再层层开会;提高会议实效,加强会前沟通联系,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,精心设置会议议题,从严控制会议时间。分管领导要从严审核会议议题和会议材料,不搞照本宣科、不搞泛泛表态。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,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、反复开会;控制会议规模,探索通过即时通讯手段代替一般性会议,提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。
三是严格规范调研活动。科学制定调研计划,提倡开展“蹲点式”“短板式”调研,不得走马观花,掩盖问题,禁止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去调研。调研主题明确,轻车从简,不得搞层层陪同。
四是严格规范督查检查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和《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“十不准”》通知要求,加强督查检查统筹规范,实行计划清单管理。凡未纳入市委批准的《计划清单》的督查检查事项不擅自开展。